
近日,一短劇中5歲小演員在電腦前手指翻飛,替父親操控股票,片刻便“賺了20億元”。相關情節(jié)引發(fā)爭議。荒誕至極的劇情、浮夸拜金的角色,這些所謂的“爽劇”元素,讓萌娃來演繹,令人擔憂。
早期微短劇里也有兒童角色,但大多表演基本符合兒童形象與身心認知。如今,很多微短劇用萌娃賺流量,用爽點博眼球,融入甜寵、復仇、宮斗等元素,創(chuàng)作無底線,暴露出微短劇行業(yè)成人化、娛樂化、工具化的問題。
兒童的心智尚未成熟,由他們演繹成年人的情感、權謀與爭斗,違背兒童成長規(guī)律,透支童趣童真,甚至會扭曲兒童的三觀和行為方式。同時,短劇受眾群體廣泛,其中不乏未成年人,長期觀看這類內(nèi)容,負面影響可想而知。而成年觀眾若迷上這類劇,長此以往,大眾審美趣味和價值判斷也將受影響。
兒童不是隨意被塑造的“工具人”,短劇追求“爽感”、博流量也絕不能凌駕于社會責任之上。今年1月,廣電總局網(wǎng)絡視聽司發(fā)布兒童類微短劇管理提示,要求遏制兒童微短劇的“成人化”傾向、糾偏“工具化”傾向、抵制“娛樂化”傾向,多部兒童短劇拍攝計劃暫停或延期。涉及兒童的影視作品,要守住底線、保持敬畏。無論是創(chuàng)作者、家長、平臺還是監(jiān)管,應肩負起保護兒童的責任,別讓童真為流量買單。
編輯 陳家浩? 二審 韋多加? 三審?林志強
秦茂群 王欣琳




